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期间,能够与外界保持自由联络,或者被胁迫后又积极主动实施犯罪的,一般不认定为胁从犯。根据通报,2024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87.9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54.2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1.6%;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7.1万人次,占30.8%;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1万人次,占3.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6万人次,占4.1%。同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1.2万人,移送检察机关1941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