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新时代新征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履行立法职责,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健全牵头起草重要法律法规草案机制,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各项权利得到有效落实。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2020年12月,作为未成年人领域“两法”之一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行21年来首次大修,明确强调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进行监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