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一竞技(1/961)

一竞技 !

本为一体的武妖魂宋渊明与文人魂易明朗,在各种各样的事情中沉浮,最后终于回到了一起,却也是末路了。(因为书名写得太古怪,特此说明。正确读法是毁—战星—者,战星就是这本小说的发生地)

荒诞幽默系列第一部,洛杉矶版的《红与黑》。用荒诞幽默的情节深刻揭露了万恶的资本主义,于连式的主人公燕南天,原为红石资本的小职员,一表人才,机灵狡黠,虚伪成性,卑劣无耻,野心勃勃。他并不是反派人物,而是芸芸众生里面一个想往上爬的小人物而已,他贪图豪华的生活,为改变自己卑微的地位,实现飞黄腾达的美梦,依靠漂亮的外表,不择手段的游走在上流社会的女人身边,最终成为所谓的成功人士,人生赢家,但是因果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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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中武林高手如林,管你是什么隐世高手,练就什么绝世武功,天下第一,我与世人共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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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通俗版:一条蛇妖在妖魔统治的地域中低调发育的故事。(注意①:妖魔鬼怪为主,基本没有练气士。)(注意②:开始两章交代主角穿越前的世界,这个世界没有详细写,后期会有写,不喜欢的可以从第三章开始看。)(注意③:新手上路,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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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茗烟怎么办?秦可卿想要嫁给我…错了,下面才是:小巧红楼,也有轩峻壮丽。此身为‘狗仗人势’的小豪奴,却不愿趋炎附势,只想头戴簪缨,自建豪门!秦鹿当破府而去,做那红楼第一公。是国公,也是恩公。……PS:本文适合红楼迷,非红楼迷也会读得快活。红楼大文,青蛙蹦跶回来。。

而立之年,却一事无成的窝囊废,被陷害致死后重生,从此踏上一条曲折艰难的修行之路。“这一世,我注定要让这苍天坠落,让这大地沉沦;这一世,我定要在轮回中,看到你的容颜!”。

金戈铁马,用火与剑建立一个不一样的汉家王朝。年,玄烨和王吉贞同年诞生。0年后,英国光荣革命。资本主义走上历史的舞台。王吉贞:“爹,我教你造反,首先开银行,然后造火器。最后用火与剑去扩张”吴三桂:“妈的,王吉贞把我当枪使了!”玄烨:“我不负你,你为何要负我?”王吉贞:“因为要我创李唐盛世,复汉家河山。”波兰约翰三世:“该死的黑皮肤鞑靼人,火器比我们还犀利。”克里木汗:“哥萨克已经把灵魂卖给了东方魔鬼。”俄罗斯彼得一世:“我的偶像就是王吉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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