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干部是推进改革的骨干。建设善抓改革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既要靠培训锻炼,又要靠选拔管理。《决定》提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落实。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推动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着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干部关心和保护力度,把“三个区分开来”落到实处,为负责的干部负责,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为积极作为的干部加油鼓劲,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营造鼓励和支持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勇于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并突出强调“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决定》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同志要深刻领会、坚决落实《决定》关于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各方面全过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