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新形势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应当同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好法治的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参加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的三天中,她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与全国检察精英同台竞技,进行了一场理论素养、业务知识、体力意志的综合比拼,最终斩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