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的起源与农业自然经济模式有密切联系。早在新石器时代,华夏先民就开始了定居的农业生活。农业生活不仅培育了家园感、故乡情,而且最易引发对自然环境的亲和感。人与自然和谐共存,还包含以农为本的生产生活顺应自然节律、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思想。中国很早就有“虞”“衡”等机构,专门负责山林川泽的管理,规定春季禁止伐木采樵、在动物繁殖期间禁止捕杀鸟兽等。今年6月1日,《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正式施行,以立法形式确立生态保护补偿基本制度规则。我国已基本建成世界上覆盖范围最广、受益人口最多、投入力度最大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入新时代,我国制修订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长江保护法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形成“1+N+4”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立法力度之大、执法尺度之严、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