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告对我们工作的认可,离不开全院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辉南县人民法院审管办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辉南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团结拼搏、求真务实、攻坚克难的团队精神,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被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2年度百名先进评选先进集体”;辉南县人民法院获得了营商环境指标排名地区第二名的好成绩。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