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每年春暖花开时,世界濒危物种黑脸琵鹭都会如约回到它们在中国境内唯一的繁殖地——庄河市,在这片繁殖地开始长达8个月的“生儿育女”的生活。近年来,庄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黑脸琵鹭的“育婴场所”和“公共食堂”环境的巡护,守护濒危鸟类栖息的家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