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825.57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185.96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设备购置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工资福利支出770.38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568.8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1.5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学生活动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及保障机关正常工作运行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8.79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计37.62万元,生活补助93.77万元,助学金32万元,奖励金8.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万;资本性支出0.7万元。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5年来,我国已有12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落地实施,1400余项诊疗技术在受援省份得到应用,跨省、跨区域就医明显减少,为实现“看大病在本省解决”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