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建立的桂粤水上交通安全跨部门通报机制框架下,广西、广东两省区将由海事部门牵头,通过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推动实现信息联合监测、现场联合检查、线索联合处置、信用联合奖惩,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服务,并将持续扩展到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气象、海事、海警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桂粤通过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共同构建服务桂粤两地航运交融发展的良好发展环境。“海洋生态补偿考核分为两部分:近岸海域水质补偿和入海河流总氮控制补偿。”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处负责人刘建茹告诉记者,近岸海域水质补偿的考核,每年分别在春、夏、秋开展3次监测,根据《海水水质标准》,计算近岸海域海水优良面积比例,年底算“总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