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军人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后,由军队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送《烈士评定通知书》、《军人因公牺牲通知书》、《军人病故通知书》和《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烈士证书的颁发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执行,《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由本条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给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决定》中提到的一项项改革举措,瞄准生态文明体制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将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保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