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该情况向全区运输企业进行通报,要求各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安全警示教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为“请进来”更多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置了市场主体工作专区、代表委员工作专区等独立办公室,邀请社会各界专家、法律界人士等多元解纷主体,定期来法院开展案件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当事人进行精准配对调解,充分发挥社会各类解纷力量的作用,瞄准“未病”,对症“治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