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报显示,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地接社桂林美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涉嫌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地接社导游李某、黄某涉嫌向旅游者虚假宣传兜售物品,相关行为涉嫌违反《旅游法》等法律法规,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立案调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涉事的购物场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法院认为,涉事物业公司对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区域进行停车管理所取得的每车每月60元费用,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辩称每车每月60元的停车费用为其停车管理服务费,并非案涉小区的公共收益,缺乏依据,法院不予采信。故判决物业公司扣除25%的物业停车经营管理费用后,返还75%的地面停车收益,共计340余万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