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拍卖不是最优解,执行法官决定从“盘活”该房产工程项目的角度想办法。但是,30起案件涉及多名当事人,仅仅依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显然无法有效解决问题。为此,榆林中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对接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住建局等单位,联合案件当事人召开座谈会10余次,几经商讨、多方研判,法官提出引进第三方公司开发被执行企业名下国有建设用地房产工程项目的方案。李军也长舒了一口气:“通过找到平衡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利益的最优解,实现了房地产项目顺利复工、购房者如愿收房、营商环境得到保护的‘共赢’局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