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在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尤其是涉耕地类案件过程中,坚持“刑事打击+生态修复+社会综合治理”办案理念,创新构建“检察+碳汇”办案模式、“一行动一清单”工作法,先后办理了一批具有开创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典型案件。同时,他们积极探索完善“四大检察”融合办案、司法确认、财产保全、“检察+碳汇”、劳务代偿等工作机制,与多部门联合成立了“生态司法林业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搭建人民调解网络。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统筹协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全区103个街道(乡镇)、社区(村)调委会全覆盖。同时,持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26个企事业调委会、8个专业行业调委会、6个行政调委会、186个“百姓说事点”、22个个人调解室,更好地满足群众矛盾纠纷调处需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