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又是如何体现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这些政策要真正落地,后续工作就应当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可以不付出成本、只付出很不相称的极低成本。如果这样,对所有严格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也无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目前,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法犯罪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正是基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全会《决定》在总结经验、阐述意义、提出原则、部署举措中,都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决定》专门用1个部分来部署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其中强调,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