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本意见第(十一)(十三)条所列案件由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决定的,指的是以人民检察院名义作出是否起诉、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对案件处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项。其他事项需要报请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决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和各级人民检察院职权清单的规定执行。“安徽拥有国家实验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科学装置、全国重点实验室等,我们来到安徽,就是希望学习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共同研究相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合肥召开的与安徽省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座谈会上,考察团开门见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