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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公诉人班硕士研究生、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强:为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最高检最近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对一些涉诉企业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对不起诉制度,检察机关未来还有哪些探索,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作出更大的贡献?
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介绍,魏新河,男,1978年10月出生,系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自2022年以来,为提高知名度等个人目的,多次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等虚假身份参加线上线下学术交流活动。目前,经研究决定,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已停止魏新河工作。
澎湃新闻查询了解到,招摇撞骗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之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大学教授是否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魏新河冒充“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的身份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当事人又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针对上述问题,多位法律界人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做出相关解读。
“人生重要的不是所站的位置,而是所朝的方向。”这是黄菲菲在今年《人民司法(天平)》期刊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的一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