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谢谢禹涵同学。法科学生更应关注社会现实,在实践中提升法律智慧。您关注的其实就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高度重视的金融风险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加大防范、惩治力度的问题。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门强调。司法不能仅仅消极地受理、办理具体案件,更要能动、积极地反映社会需求,在司法过程中,研究分析倾向性问题、社会治理问题之所在,以检察建议、以典型案例引领向社会发出预警防治信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天气预报’,促进防范各类金融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人民群众在金融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这可以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市政法机关坚持优化法律服务供给,组织开展各类服务企业发展专项行动及“法治体检”等服企助企活动,对接建立联系点660余个,深入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6000余次,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3200余起,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600余件,协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100余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连续两年在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排名第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公安机关“一站式”护企优商模式等相关做法被多家央媒报道推广;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创新实践在全省推广,四平市成为全省唯一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中全部获得A等次的城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