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被告人余华英拐卖李某等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已故)、王加文(另案)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他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7名。为切实强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实际效果,九师检察机关在成功落实救助金发放之后,积极行动,通过实地回访、电话沟通以及微信交流等多元化的形式,对上一年度办理的所有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全面回访,回访率达百分之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