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最高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刑事追究只是最后的惩罚手段,应抓小抓早,防微杜渐,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必须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基本方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局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