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某建材公司申请办理了安康市汉滨区某村组临时用地手续,用于堆放建设碎石料,使用期限为一年。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该宗临时用地紧邻瀛湖库区水面等因素导致该公司申请办理延期用地手续未获批准。相关行政机关多次督促该公司履行土地复垦责任,但其一直未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2023年7月,相关行政机关向该公司送达《土地复垦代履行决定书》,但复垦工作仍然未实际开展。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ob入口2023更新内容
运用全新的功能,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
网友评论更多
218湛乐寒d
今年流感发病情况如何?怎样防控
2024/07/22 推荐
8491单惠以15
深夜,纳指暴跌!
2024/07/21 推荐
211都馨蕊qp
我国博物馆去年接待观众12.9亿人次
2024/07/20 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