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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活的平庸无为的陆天林重生了,利用脑子里领先了别人十五年的思想与点子,他成为地产、娱乐、餐饮等等能想到的一切行业的巨无霸,流连美人丛,坐看花间事。既然活的不是很精彩,那么我就重活一世好了!
夏季是“飙车炸街”高发期。“飙车炸街”多发在夜间,严重干扰群众正常生活,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今年以来,为有效遏制“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广东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追逐竞驶、非法改装、无证驾驶、轰鸣疾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侦破了一批典型案件,累计查处“飙车炸街”团伙268个,刑事拘留89人,治安拘留501人,查扣涉事车辆一批。广东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受访者供图案例1:佛山警方查处何某新等人“飙车”案2024年1月,佛山公安机关查处一起“飙车炸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经查,何某新等30人在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虹岭路段组织参加名为“飙车炸街排位赛”的活动,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在路上聚集飙车。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5人,行政罚款14人,警告教育2人。案例2:东莞警方查处钟某健“飙车炸街”案2024年1月30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东莞公安机关查处一起“飙车炸街”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人。经查,钟某健驾驶两轮摩托车在企石镇振华路“翘头”炫技,并非法改装二轮摩托车进行危险驾驶。公安机关依法对钟某健予以行政拘留。案例3:深圳警方查处李某俊、潘某来醉酒“飙车”案2024年2月22日,深圳公安机关查处一起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飙车”案,抓获违法嫌疑人2人。经查,李某俊、潘某来2人醉酒后分别驾驶电动自行车,均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在龙华区华旺路大浪路机动车道快速追逐竞驶。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俊、潘某来予以行政拘留。案例4:深圳警方查处刘某某等人“飙车炸街”案2024年2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深圳公安机关查处一起“飙车炸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经查,刘某某等6人驾驶6辆机动车在该市马峦山隧道等道路实施追逐竞驶等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等6人予以刑事拘留。案例5:清远警方查处阮某铭“炸街飙车”案2024年7月6日,清远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一起“炸街飙车”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人。经查,阮某铭驾驶二轮电动车在行驶时,发出巨大排气声“炸街”扰民,存在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暂扣阮某铭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作出罚款500元处罚,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貌。案例6:汕头警方查处高某俊等人“飙车炸街”案2024年4月12日,汕头公安机关查处一起“飙车炸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经查,3月7日晚,高某俊等人驾驶大功率摩托车行至汕头市区东海岸大道港澳路路口处,为躲避前方交警检查,集体掉头高速逆向逃离,严重影响过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查明,高某俊、郑某铠等人通过微信群相约等方式,多次在市区内飙车炸街、追逐竞驶。公安机关依法对高某俊等7人予以刑事拘留。案例7:揭阳警方查处胡某胜等人“飙车”案2024年4月7日,揭阳公安机关查处一起“飙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经查,4月3日凌晨0时许,周某铉、郑某森驾驶电动自行车途经西湖公园时,被胡某胜、黄某生等9人驾驶摩托车“飙车”追赶后,所驾车辆被黄某生等人踹倒致两人倒地受伤。公安机关依法对胡某胜、黄某生等9人予以刑事拘留。广东省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 受访者供图案例8:佛山警方查处李某岭等人“飙车炸街”案2024年5月11日,佛山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一起“飙车炸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经查,4月27日凌晨,李某岭等5人在佛山市禅城区组织“起步加速”比赛,驾驶各自小汽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岭等4人予以刑事拘留,警告教育1人。案例9:肇庆警方查处张某珍“飙车炸街”案2024年7月15日,肇庆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一起“飙车炸街”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人。经查,张某珍驾驶经非法改装排气系统的小轿车在肇庆四会省道263线“炸街”扰民。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珍作出罚款500元处罚,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貌。案例10:东莞警方打掉2个“飙车炸街”未成年人团伙2024年高考期间,东莞公安机关成功打掉2个“飙车炸街”团伙,抓获违法嫌疑人10人。经查,6月7日23时许,庄某祺等4人(均为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在桥光大道石水口广场附近路段“飙车炸街”,莫某恒等6人(均为未成年人)骑乘电动自行车在水口广场“飙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庄某祺等10人进行训诫教育,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新京报记者 左琳 编辑 刘倩 校对 刘越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首要要求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特征。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的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