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坚持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保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因此,必须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和改革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使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从南到北,一幕幕生动的场景,让人们对生态保护有了更直观的感受。看万里河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势头愈加强劲,美丽中国建设不断迈出新的步伐。(帅筠、罗娜、林盈、胡虹、朱虹、王丽、张莉萍、龚莎、张沛、朴馨语、孝媛、汤龙、慎志远、肖懿木、李海霞、王星、张聿修、李睿、高飞跃、马俊华、王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