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近期通过优化调整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将26项精简为18项,更加突出强调指标体系补短板、强弱项的“体检表”作用,坚持做优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截至9月底,新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中的18项指标已全部进入合理区间,16项指标同比趋优。其中,案-件比同比下降0.05、上诉率同比下降0.43个百分点、申诉申请再审率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二审开庭率同比增长23.21个百分点、审限内结案率同比增长2.66个百分点、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8.43个百分点。会议强调,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不是不要数据,更不是不抓管理。要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对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要更加重视、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检各业务部门、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都要结合检察职能,深入研究如何真正抓实抓好“三个管理”,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通过有力有效的管理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