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大余县某矿业公司通过公开竞拍取得大余洪水寨矿区钨矿经营权。该矿于1918年投入开采,具有近百年开采史,长期以来由于乱挖滥采导致水土流失严重,粗放炼矿致使矿区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从2017年起,大余县某矿业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因管理混乱、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濒于破产。2022年12月,大余县人民法院裁定对大余县某矿业公司等四家公司进行合并破产重整。案件受理后,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积极推动下,聚焦环保治理问题症结,成立由大余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等组成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解决了环保销号、采矿权续期等系列问题。在碳酸锂价格高位时,招募到了重整投资人,企业重整成功,为大余县某矿业公司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打下坚实基础。3.关于具体事项的披露义务。对于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等具体事项的披露义务,可以根据上市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具体事项信息披露指引等,依法作出认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