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1953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确立了普遍、平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1979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颁布,并于1980年1月1日起施行,其后历经7次修改。值得关注的是,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8章第27条提出专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该条全文340字层层递进,在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系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同时,部署了八项具体改革,包括提高立法质量、健全监督制度、加强代表联系、完善工作机制等举措和要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