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该条第二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听证会后还要做哪些工作?如何做实听证会的“后半篇文章”?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督促相关部门履行保护传统村落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时,为强化检察建议的科学性、精准性,凝聚传统村落保护合力专门召开了听证会。“会后,我们及时向听证员反馈了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并两次邀请听证员实地走访查看整改情况,避免听证‘走过场’。”该院副检察长马明表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