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判决认为,该案属于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并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后,当年的报案人、此纠纷的另一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简称“成都移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虽然刑事判决认定樊玥聪、许琰玮等无罪,但他们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其流量费用46094164.52元。目前,四川天府新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对此,重庆市荣昌区教委对外发布情况通报称,对于2024年10月24日网传博艺幼儿园发放的鸡腿带少许鸡毛一事,委员会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到园开展联合调查,若情况属实将依法依规处理。下一步,委员会将严格规范管理,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