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勇敢尝试,多学本领。”江依依(化名)是永定区高头镇高东村的一位肢体残疾儿童,由于行动受限,她不具备入校就读的能力,常年留守在家,对她来说,特校老师上门是当下最开心的事,也是最期待的事。丰富的图片、生动的语言,在小小的空间里,江依依和老师仿佛构成了一个独特的世界。在这里没有偏见,只有知识和爱,短暂的45分钟,江依依沉浸在绘本故事《小马过河》、拓展游戏和音乐绘画中,度过了一段愉快而难忘的时光。最终,在合议庭的主持和协调下,公益诉讼起诉人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小张、小李的法定监护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约定两家分期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20余万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