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结束后,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听取巡查情况报告时的审议意见,及时反馈巡查情况,督促被巡查高级人民法院抓实抓好巡查整改,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化风险,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据介绍,最高检曾于2015年9月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此次印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在此前文件基础上进行了多方面修改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史卫忠介绍,意见对“权”和“责”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作了细化。在职权配置方面,既明晰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职责权限,又明确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职责范围;在责任落实方面,既明确司法办案职责,又明确监督管理职责。意见还坚持“放权”与“控权”并重,专章规定了“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