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8月13日电 8月1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李再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再勇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六一”期间,由镇妇联、镇关工委、镇综治中心、民政办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下访慰问,为55名困境儿童、单亲困难儿童发放了未成年护苗帽子、书包、学习台灯、羽毛球等慰问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