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由于市场发生变化,通信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资金链断裂,拖欠了某木业公司货款329万余元。2022年7月,木业公司将通信公司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答:《解释》对不同性质的代购行为规定了不同责任。群众之间偶发、互助性质的代购不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以代购为业的代购人属于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同时,《解释》对代购人的追偿权作出规定。代购人知道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假药、劣药仍然代购,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后无权向生产者追偿。惩罚性赔偿责任以打击和遏制违法行为为目标。代购人系对自身过错行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如果允许其向生产者追偿,不利于打击和遏制违法代购行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