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判理论研究是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的基础。这项工作每一位法官都是责任主体,相关研究单位更是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必须正视审判理论供给上的不足和差距,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中国国情,把握司法规律,掌握科学方法,携手各方力量,深耕耘广挖掘,努力开创审判理论研究工作新局面。下一步,大冶法院将继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着力打造“调立审执一体化”特色法庭,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将诉前调解、诉中审判与判后执行相结合,做好全流程矛盾化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打造定分止争生动“枫”景线。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