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改进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追究,推动“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为老百姓打开一条通往公平正义的便捷之门;“警民议事点”新载体。社区民警、社区书记、网格长、楼栋长和小区内威望高、善沟通、人品好的居民,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小组”,搭建“警民议事点”,让群众“话有地方说,求有地方诉、理有地方讲、事有地方管”。每当小区内居民间发生矛盾纠纷,调解小组的同志就将矛盾双方请到议事点,在“法、理、情”的劝解下,将矛盾纠纷发现于初期、处置于萌芽、化解在小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