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某(男,17周岁)系中专学校在读学生。2023年1月7日凌晨,侯某在KTV内喝酒娱乐过程中,因醉酒走错包间,与郝某某发生争执,郝某某使用包间内的干果盘将侯某面部砸致轻伤。2023年6月14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郝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同年3月20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郝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应当同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