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发展壮大民营经济部署要求,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依法履职尽责,以“法治第一保障”服务“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加强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人士要争当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新创业、回报社会的典范。此外,青海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还发挥援青教师团队作用,主动承担“传帮带”任务,组织帮扶人才与本地人员按照至少1:3的比例建立结对关系,逐人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一对一”“面对面”签订协议,“一人一档”建立跟学档案,制定学员培养目标,明确帮带老师职责,提升“传帮带”质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