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最高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刑事追究只是最后的惩罚手段,应抓小抓早,防微杜渐,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三级追踪”,即第一时间全量掌握辖区各类信息,深度感知各类风险矛盾,做到事前提前感知、事中及时调解、事后常态跟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到基层。在纠纷调解后,及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积极引导双方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