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认为,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低价课程骗取课程费,构成职务侵占罪。案发后涉案公司主动向家长提供相应课程,承担损失。鉴于本案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经公开听证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拟对杨某某相对不起诉意见。2024年9月11日,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对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雅和丈夫平时都要工作,过去主要由家里的老人帮忙带孩子。今年初,老人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再提供帮助。当时,孩子还只有2岁,是送到专业的托育机构,还是幼儿园托育班,成了摆在张雅一家人面前的选择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