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岸、沙、海、渔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秦皇岛中院携手唐山和沧州中院建立秦唐沧环渤海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建立后,秦皇岛中院根据框架协议,协助唐山中院依法异地化解某社会公益组织诉秦皇岛某污水处理企业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被告自愿缴纳环境污染修复金10.9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时间过得真快,十年前我还是这里的学生,今天,我回来当‘老师’,心里感觉责任更大了。”黄奕斌站在曾经无数次走过的校园里感慨道。这次回母校,他肩负着一项重要的任务——给学校师生带来一堂关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法治教育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