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安康市、汉滨区两级行政机关积极整改,对土地进行复垦,并通过了第三方专家验收。随后,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会同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自然资源部门前往现场查看,实地了解整改情况,并督促行政机关继续完善措施,加强后续监管。西安铁检分院抽调两级院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经过资料收集、走访相关部门、开展现场勘察、召开联席会议等一系列工作,依据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报告,对李某等5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决5名被告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土壤修复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及鉴定费用等共计41万余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