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堂常委发言提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刘家强常委代表民革中央发言建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霍金花常委代表民盟中央发言建议,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孙东生常委代表民建中央发言提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张雨东常委代表民进中央发言建议,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促进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王路常委代表农工党中央发言建议,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优化新质生产力布局。高秀梅常委代表致公党中央发言提出,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刘晓梅常委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发言建议,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和科研成果转化价值。江利平常委代表台盟中央发言提出,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两岸融合发展全过程。南存辉常委代表全国工商联发言建议,民营企业要坚定信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林毅夫常委代表无党派人士界发言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林建岳常委发言建议,充分发挥香港生产性服务业优势,助力国家更高水平开放。崔世昌常委发言提出,充分发挥澳门优势作用,激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效能。杨杰常委建议,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培育世界一流企业。黄润秋常委发言提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推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第二十七条检察人员不服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处理决定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受理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时间,但不得超过三十日;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