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企业体系内的中层负责人或者一般工作人员,在财务造假行为中负有部分组织责任或者积极参与起较大作用的,应当以欺诈发行证券罪或者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者奉命参与实施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作用不大的,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孙毅军:好的。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是一个整体性、系统性工程,各个部门必须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同时互相协调配合,才能斩断各个环节致灾因素。按照国务院部署安排,国家层面已经成立了由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为召集人单位,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为副召集人单位,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国家消防救援局,相关部委派驻人员集中办公。各地也是参照这样的工作模式,安排专人、专职、专岗集中办公,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