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4日电 据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官方微信消息,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14日发布情况通报:8月13日,孟津区吉利街道办事处居民刘某峰(男,53岁)在其个人网络社交账号上捏造散布涉漯河女法官被害案的相关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刘某峰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军人配偶随军前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其中,随军前是公务员的,采取转任等方式,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结合当地和随军家属本人实际情况,原则上安置到机关相应岗位;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采取交流方式,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设置的岗位数内,结合当地和随军家属本人实际情况,原则上安置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经个人和接收单位双向选择,也可以按照规定安置到其他单位适宜岗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