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此案一审在陆丰市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称,陈木欢、陈某彬分别在任南湖村委会副主任兼南湖村委南新村小组长、副组长期间,于2014年9月至2014年10月,伙同陈某发、陈某堂等人在未经林业局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以解决南新村各农户住房困难为由,雇佣陈某州对南新村西侧俗称“地龙埔”的地块进行平整,规划成宅基地并分配给村民建楼房,收取每户“厝地金和押金款”18000元,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经鉴定,被非法占用林地总面积为18.87亩,原有植被为乔灌木林,原有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推进教育数字化,赋能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终身教育保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