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财物,是男女双方及家庭之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本案中,马某给付彩礼的目的是与张某缔结婚姻关系共同生活。虽然马某与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并有短暂的生活,但并没有相互扶持,共同履行夫妻义务和家庭义务,双方之间没有达到持续、稳定的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所以,本案的彩礼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予以部分退还。收到网友留言后,中共息烽县委群众工作委员会结合全县实际工作进行了逐条回复,表示息烽县正在通过“农超对接”、旅游商品进景区、特色产品打造及推广等工作推动当地农特产品销售及品牌打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