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司法责任追究工作在人民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由负责检务督察的部门组织落实。负责检务督察的部门承担线索受理、责任调查、提出追责处理建议等事项;办案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在线索研判、责任调查等环节提供协助;政工人事、机关纪委等部门依职权承办有关追责处理事项。高景峰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为了规范检察长授权检察官决定案件的范围,新的《若干意见》列举了比较有代表性的检察官办案职权,比如,传唤、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和对诉讼活动具有重要影响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组织收集、调取、审核证据,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等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