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理事吴朝武,云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刘宗根,云南省昆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吴庆昆,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超,西双版纳州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阿吴等分段参加有关考察调研活动。安徽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王敬安,安徽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顾玫帆,安徽省芜湖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周晓梅等调研组成员全程参加学习考察。张军:谢谢禹涵同学。法科学生更应关注社会现实,在实践中提升法律智慧。您关注的其实就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高度重视的金融风险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加大防范、惩治力度的问题。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门强调。司法不能仅仅消极地受理、办理具体案件,更要能动、积极地反映社会需求,在司法过程中,研究分析倾向性问题、社会治理问题之所在,以检察建议、以典型案例引领向社会发出预警防治信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天气预报’,促进防范各类金融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人民群众在金融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这可以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