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发展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方面,人民法院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全国四级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从2014年134个持续增长至2023年2813个。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统一归口机制,促进刑事追诉、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衔接、高效协同。同时,引入专业人才辅助案件审理,破解生态环境鉴定、评估、修复等实践难题。2004年至2018年,锡林郭勒盟某煤业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在未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亦未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的情况下露天采矿,占用、损毁天然草原6200余亩。煤业公司虽然于2008年编制了复垦方案,但直至2021年4月,仍未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草原植被遭到毁灭性破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