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小区地面停车位包括规划的442个以及后期业委会自行划线的地面车位。其中,442个地面停车位虽有规划,但并无独立产权,现有证据亦无法证明开发商与业主有对上述车位的归属作出约定,且该部分车位实际占用了小区共有场地,故应认定为全体业主共有;业委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其他车位,亦属于业主共有。怀宁县城,位于安徽省西南部,紧邻合肥都市圈,是一座中等规模的县城。县城建成区面积26平方公里,拥有常住人口17万余人,财政收入在安徽省各县中处在中等水平。在这样一座县城里,为维系城市正常运行、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地下深埋着近3000公里管网。详情